三十三年来55例死亡事故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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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下开采矿山人身伤亡事故是否具有某种规律性?通过对浒坑钨矿1953~1985年三十三年间的回顾性调查,从55例死亡事故的原因分析中基本上找到了答案。从事故类别方面的特点看,伤亡事故频率依次为:冒顶片邦,高处坠落,炸药爆炸等;从事故原因方面的特点看,事故频率依次为:违反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对现场缺乏检查或指导有错误,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工种方面的持点则以井下五大工种为主,地面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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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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浒坑钨矿为一中型地下开采钨矿山,1950年发现,当时为手工开采,1954年后逐渐实现机械化,目前已由平窿转入竖井以下开采,用浅眼留矿法采矿,有职工三千余人。
为了建立安全教育室,我们开展了从有《事故档案》以来的1953~1985年卅三年间的回顾性调查,分析查清了55例死亡事故的原因,从而发现了存在如下特点。
一 事故类别方面的特点
即直接使职工受到伤害的原因,见表 1。
表 1 事故类别分析由此可画出如下排列图(见图 1)
由图、表可知,地下矿山主要事故类别为冒顶片邦、高处坠落、炸药爆炸,其次为炮烟中毒、车辆伤害等,各类事故百分比如表 1所示。
一 冒顶片帮事故的特点
该矿围岩为花岗岩,f = 14~16, 较为稳固,一般不需支护。但由于凿岩爆破破坏了原岩体的应力平衡状态,同时形成了一个个的空间(井巷),爆破作用圈的破裂圈又使岩石形成裂缝,大大小小纵横交错的裂缝就构成了松石,使围岩应力重新分布。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压力和重力的作用,松石发生冒落,岩体应力达到新的平衡,形成自然平衡拱。
松石的冒落时间随岩石性质、岩体结构、暴露面积、支护方式、开采深度、地下水及裂缝深浅等因素而异,从爆破后立即冒落到较长时间才冒落。生产连续地进行,一个工序接着一个工序,因而爆破后作业人员需要进入岩石尚未相对稳定的工作面,这就要求具有认真、谨慎、心细的作风。实际上由于井下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如坚硬岩石的局部变化和差异(断层、节理花岗岩内长石风化后形成的高岭土和爆破后的粉尘掩盖了裂缝;工作面狭窄,照明度差,以及作业人员不认真进行检查,缺乏工作经验或经验主义,处理方法不当,工作不细致等。因而造成了一些松石工(平场工、准备工、支柱工)的自身死亡(7例);或因他们工作的不负责任而留下隐患,砸死下工序作业人员(4例),也有的为了争时间而过早地进入爆破后的工作面,被松石砸死(3例)。
冒顶片邦以采场最多(10例),平巷次之(3例),天井仅1例。这主要与暴露面大小有关,巷道型采场与平巷顶板面积大小相似,但采场一次爆破后所形成的新的暴露长度比平巷大,加上地质构造复杂,有时顶板被破坏,作业条件差等因素,所以采场冒顶片帮事故多。
二 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高处坠落分为由高处坠落平地和由平地坠入井筒或坑洞。地下矿山的开采方法决定着必须掘凿大量的天井、地井,11例事故中除1例发生在地面外(高处坠落平地),其余都发生在井下,其中坠井6例,坠入采场空洞2例,缓倾斜采场上部坠入漏斗2例。
这类事故的另一特点是操作者作业地点不固定,因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系安全带。
三 炸药爆炸事故的特点
金属矿山使用的炸药一般为硝铵、铵松蜡等安全型炸药,就明火起爆而言,之所以发生爆破事故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一是打老眼,打响残存的雷管、炸药2起,造成5人死亡,其中—起因对难冻硝化甘油胶质炸药的性能不了解,在竖井下延工作面打响了残留在水中48小时的胶质炸药,死亡4人,重伤4人;二是看回火,由于导火线变质燃速变慢,误认为起爆了,实际上比预计的慢,炸死了过早进入爆破点的爆破工3例,三是拔除瞎炮内的雷管,引起爆炸1例。
四 炮烟中毒事故的特点
这类事故均发生在炮烟未排净、通风不良的独头工作面,其中天井最多,为6例,平巷仅1例。虽然天井下部平巷通风情况好,而天井上部悬浮有有毒有害气体未开动局扇排走,致死者属于单人作业的检查爆破工3例,基层管理人员2例,爆破后首先上天井的支柱工2例。
二 事故原因方面的特点
即管理上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见表 2。
表 2 事故原因分析由此可画出如下排列图(见图 2)。
由图、表可知,事故原因主要是违章违纪,占38.2%;对现场缺乏检查或指导有错误,占23.6%;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占14.5%。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 自己违章造成自身或他人死亡
之所以发生事故,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动作触发了事故隐患,造成了能量的转移,使本来要用于作功或应转移到他处的能量转移到了人的身上。在因违章造成自身死亡的事故中,有如前所述的风钻工打残眼打响了雷管或炸药,拔瞎炮内雷管致使瞎炮爆炸;爆破后在规定时间未到过早进入工作面被松石压死;不开动风机单人上天井炮烟中毒。此外,还有手推车前拉后推,拉者躲避不及被矿车挤压致死2例2人。
因违章而造成他人死亡的有放矿数量不交班,致使形成空洞后下工序不知道,风钻工在空洞上方凿岩时因振动而使空洞下塌,埋死风钻工及助手1例2人;货运汽车人货混载,翻车后压死坐在车箱上方人员2例3人;信号工喝酒上班,乱发罐笼升降信号,造成井口操作工坠井1例1人等。
二 对现场缺乏检查或指导有错误
说通俗点就是工作不负责任和瞎指挥。这类事故的特点是,基层管理人员对现场不检查、不处理、不交班,使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和处理,造成下工序作业人员的伤亡。
三 防护、保险等装置的缺陷
在矿山井下主要是溜矿井口或地井口不设围栏,造成人员坠井,地面是运转设备无防护罩,加油时挂住操作者衣裤被甩死1人。
三 工种与事故类型的特点
工种与事故类型的特点见表 3。
表 3 工种与事故类型的关系地下开采矿山由于井下条件的差异,工伤事故无疑以井下多,三十三年55例死亡事故中井下48人,占87.3%;地面7人,占12.7%。
工种方面的特点以井下五大工种比例最大,共39人,占71%。其中:运矿工16人,占29.1%, 这是因为运矿工活动范围大,接触的危险因素多,其次为爆破和风钻工;表中所列干部4人,3人发生在井下,1人在地面,均为参加生产劳动时发生的,说明加强对职工劳动生产前的安全教育及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值班长4人全属井下单人作业所致。
四 预防事故的措施
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人、管理、环境和设备等多方面的因素,如果管理、环境、设备等方面存有不安全的隐患,而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所触发,即发生事故。实际上除特殊灾害事故外,管理、环境、设备等方面的缺陷也是可以通过人的工作去加以改善的,所以说人的因素是构成事故的主要因素。人不同于机器,他也不是自然人,而是受着遗传及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他不会遵循既定的轨迹,因而有时会产生不安全的越轨行为。这就要求对其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技术业务教育、安全知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职工的素质,使其明确要为自己及下工序创造一个安全生产的环境。在人的因素中,领导是关键,必须建立和健全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领导,切实贯彻执行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
目前,“三级教育”通常放在上岗前,这对缺乏感性认识的新工人来说,教育效果不佳。应当在工作一段时期后再进行培训,使教育内容具有针对性。但往往由于企业工人定员定岗及领导认识问题而无法实现,这就出现了“时间差”的问题,“时间差”不解决,安全教肓效果必然不好。
各工种都要有一套准确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告诫操作者应该怎么做,而不应该怎么做。
矿山的特点是井下作业条件差,随着吋间与空间的推移,不断地发生变化,因而须与多种有害因素作斗争。设计和管理人员要为创造优良的劳动环境服务,例如,如何不破坏顶板,如何对付断层和破碎带,缓倾斜采场如何留保安矿柱,如何设置安全护栏等。
管理人员要详细检查作业环境,同时应注意发现和纠正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要严肃认真地分析处理事故,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寻找事故原因,砍断使事故得以发生的链条。
要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监察队伍,用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强化安全管理,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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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事故类别分析
表 2 事故原因分析
表 3 工种与事故类型的关系